黄梅县蔡山水厂取水口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HBHM-202601SL-002001001)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HBHM-202601SL-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黄梅县蔡山水厂取水口改造工程已由黄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审批字【2025】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梅县蔡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60.0%,自筹资金:40.0%。招标人为黄梅县蔡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黄梅县蔡山镇
建设项目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净水工程、输水管道。(1)取水工程:新建取水泵站1座。取水规模2.0万m³/d。(2)净水工程:新建水厂1座。净水规模2.0万m³/d。输水工程:(3)新建原水管(取水头部设施至水厂)8.24公里。
合同估算价:300万元
其他:/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①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近五年完成过1项(规模在5000m³/d及以上的供水工程或者给水工程或者引调水工程设计项目(包含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需能证明项目规模,若不能证明需补充提供批复等文件证明项目规模,并加盖公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或给排水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3.2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确定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2026年01月15日至2026年01月19日。
招标人:黄梅县蔡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黄梅县蔡山镇胡世柏街道1号
邮编:435500
联系人:李慧
电话:188272267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梅县东泰华城6-103 105铺
邮编:435500
联系人:鲁桂鹏
电话:18986535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