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项目汇总
长沙六区一县范围内现有城中村74 处,占地面积约为15.54 平方公里。城中村改造以完善配套和环境为目标,全面改造为主,综合整治为辅,积极引导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转型升级,提高城市化建设质量。
城中村采取拆除重建为主、改造提升为辅的更新方式。22-24 年启动改造城中村81个、5.5 万户;其中23 年计划新启动19 个城中村改造项目,1.4 万户,年底前基本完成签约。
合肥市将确保全市现有104 个城中村改造三年内基本完成,共约涉及2.8 万户、9万人。推进智慧平安小区向“三无”小区、城中村覆盖。
依法推进城中村改造。二环以内、城市建设重点片区和城市重大设施建设涉及的城中村,采取拆除重建方式。其他一般地区的城中村,通过综合整治方式改善基础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增加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空间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到2025年,计划实施63 个旧村庄改造(包含55 个城中村和8 个城边村),涉及建筑面积约933 万平方米,居民约3.01 万户。
加快城市更新。完善“1+2+N”政策体系,编制完成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成立城市更新导入基金,推进项目入库60 个、开工20 个,力争年度投资1000 亿元。落实“无体检不更新”要求,有序开展城市体检。
以危旧房屋、老旧小区、城中村等为城市更新对象,提升居住品质。在城中村更新中,以完善功能、疏解人口、改善环境为重点,关注优化空间结构、转换集体建设用地性质、系统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统筹推进强弱电下地,完善文化场馆、学校、医院、农贸市场等配套设施。
“拆、治、兴”并举,推动综合整治、微改造等工作提质增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中村改造。同步铺开4 个街道和28 个镇的城中村改造。
2023 年,组建全面推进城市更新行动领导小组,出台指导性文件和行动方案,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制定城市更新技术标准,深化城中村改造工作。到2025 年,形成一系列城市更新成果与实施模式。
针对城市建成区及其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重点区域内进行的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功能完善、风貌塑造、基础设施建设等综合整治、拆除重建或两者兼顾的规划建设活动,主要包括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等存量片区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实施重大城市更新项目、完成年度投资366 亿元。持续推进81 个、新开工20 个片区有机更新项目,深入开展城市更新全国试点,完成城中村改造2448 户、棚户区改造3062 户,改造老旧院落616 个,疏解提升老旧商品交易市场20 个,改造燃气管道100 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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